通知公告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文件
国建协【2013】13号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关于
开展建筑节能工程师职称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地方建筑节能协会:
建筑是节能减排的重点领域之一。2013年1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3〕1号文转发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制定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指出:“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以绿色、循环、低碳理念指导城乡建设,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扎实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正是说明发展建筑节能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城镇化进程的重要工作。
由于建筑节能涉及建筑设计、节能咨询、节能施工、监理、运行维护、节能检测和评估等多个领域,行业发展迫切需要培养建筑节能专业技术人员。2011年起,国内已经有8所高等院校探索并新开设了"建筑节能技术和工程"本科专业和相应的人才培养体系,但是远不能满足现有建筑节能行业发展的需要。同时,我国现有建筑节能专业技术人员大部分是原有建筑从业人员通过实践和自学的方式获得节能知识,知识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建设工程领域各类节能技术人员的学识和水平,促进建筑节能科技进步与发展,结合建设工程专业特点,中国建筑节能协会根据目前行业发展的需求,建立“建筑节能工程师”职称体系,并将组织各地方建筑节能协会联合开展“建筑节能工程师”职称评定工作,逐步实现建筑节能工程师持证上岗。
为保证评定工作顺利开展,中国建筑节能协会拟定《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建筑节能工程师职称评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建筑节能工程师申报条件(试行))(见附件),对职称评定的组织机构、评审流程及参评条件做出了详细规定。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建筑节能工程师“职称体系主要由“高级建筑节能工程师、中级建筑节能工程师、初级建筑节能工程师”三类组成。职称评定工作主要由中国建筑节能协会联合各地方建筑节能协会共同开展。其中各地方建筑节能协会按照《评审细则》的相关要求,组织并完成初、中级建筑节能工程师的评审工作,中国建筑节能协会负责组织并开展高级建筑节能师的评审工作。初、中级评审工作完成后,评审人员需将相关资料报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备案。按照评审条件,经评审合格并获得相应证书者,表明已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可以被聘为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各地方建筑节能协会要高度重视“建筑节能工程师”职称体系的评定工作,要将职称培训和评定工作当成当前提高建筑节能人才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确保建筑节能行业人才队伍的不断壮大,从而推进“十二五”节能减排总体目标的实现。
附件1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建筑节能工程师职称评定.doc
附件二建筑节能工程师职称评定人员登记表.doc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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